| 根据区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党委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民政为民 为建设和谐大兴做贡献"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培训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组织部工作部署,以"民政为民 为建设和谐大兴做贡献"为主题,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的综合素质,健全组织建设,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二、目标要求 1、提高党员素质。进一步增强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民政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基层组织。进一步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丰富基层党支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组织设置,使各基层党支部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3、服务人民群众。要以"民政为民 为建设和谐大兴做贡献"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为契机,把活动与全面抓好我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深化和推动各项民政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员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服务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进一步解决一些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活动原则 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教育活动覆盖所有基层党支部,力争使每名党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带动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让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确保我局系统党员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四、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1、参加对象:民政系统所有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2、活动时间:2007年7月1日前后。 3、教育活动主要分三个步骤进行。 (1)宣传动员(5月初)。通过文件形式给各基层党支部下发通知,要求组织倡导全体党员积极参与"民政为民 为建设和谐大兴做贡献"主题教育活动。 (2)学习教育(5月中旬-6月中旬)。结合实际,通过征文、演讲比赛等形式,围绕新时期民政工作特点与为建设和谐大兴做贡献开展讨论。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交流工作学习体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民政服务工作与建设和谐大兴内容的基本要求。 (3)评比表彰(7月1日前后)。在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基层党支部要对党员工作情况、学习情况、思想素质和实际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局党委将对民主评议优秀的共产党员和组织工作扎实、取得成效显著的基层党支部进行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