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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兴区民政局委员会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区民政局网站
日期:2008-06-0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会议精神,着力构筑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根据区委《关于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全局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凝聚力量。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依纪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依法依纪进行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
3、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三、范围、内容、形式及时限
(一)实施范围:
局党委及局属机关党支部、光荣院党支部和军休所党支部先行试点。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以全局和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内容为重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它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本单位、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公开。
民政局党委应公开的主要内容:
党内公开内容:
1、领导班子成员任务分工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有关意见、措施、成效;
3、党委工作程序及有关制度;
4、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情况,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及会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党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意见、办法、规定;
6、后备干部推选、干部任前公示、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7、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8、贯彻"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
9、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述职述廉情况,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情况;
10、对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
党外公开的内容:
1、党委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
2、关于民政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
3、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
4、重大项目的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情况;
5、党建工作年度计划、主题活动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6、群众关心事项的申报、审批程序和政策;
7、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落实情况;
8、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情况及班子成员包基层单位工作安排;
9、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荣誉名称和人员名单);
10、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11、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局属试点党支部应公开的主要内容
党内公开内容:
1、党支部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
2、党费收缴情况;
3、班子成员在岗履职评议考核情况;
4、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及支部组织党员参加支部学习、交流情况。
党外公开主要内容:
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3、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情况;
4、关于本单位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
5、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
6、重大项目的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
(二)公开形式:
按照便于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以简明实用、灵活规范的形式在党内外进行公开。
党内公开形式:设立党员活动室、文件查阅处、简报、会议通报等形式和建立党代表列席党委会、党委年度向党代会报告、重大情况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报等制度实行公开。
党外公开形式: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内部网站设置"党务公开专栏"以及板报、广播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工作,注意收集公开后反馈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成立民政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制发《民政局党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召开民政系统党务公开动员大会,传达区委实施意见,部署党务公开工作。
(三)组织实施:试点党支部根据党委的要求和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6月中旬前制定具体的公开方案,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好实施工作;局党委6月11日前实施部分内容公开,20日前全面落实到位。
(四)总结完善:经区委检查验收后,全面总结开展党务公开的主要作法和经验,进行广泛交流,取长补短,对党务公开工作继续补充完善。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党务公开,促进政务、馆务、院务公开,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长期制度抓好抓实。局党委和三个试点支部先行一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党总支和其它党支部,全面提高局系统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2、明确责任。局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本系统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委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下设办公室,党委副书记兼主任,主抓具体实施工作。各试点支部要及时向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把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监督指导。领导班子成员在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的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所包基层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建设性指导意见,保障党务公开健康有序的开展。同时,以设立意见箱和网上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及时掌握党员群众的反映意见,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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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兴区民政局委员会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0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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